已被釘牌的私營殘疾人士院舍「康橋之家」前院長張健華被指性侵智障女院友,去年在區(qū)域法院被頒令須賠償女事主83.6萬元。惟張未有支付賠償,女事主由母親代其入稟高等法院呈請張破產(chǎn)。案件今日(12日)在高等法院再訊,法官陳健強考慮到張的上訴申請已被拒絕,遂頒下破產(chǎn)令。
呈請方指,張健華較早前向區(qū)院原審法官提出上訴,申請已被駁回。張曾多次表示要就裁決提上訴,但未有取得上訴許可,他今日在庭上稱會繼續(xù)提出上訴。
法官陳建強指,法庭的判決必須被遵守,法庭不會等候其上訴結果,考慮到該民事案的原審法官已拒向張發(fā)出上訴許可,故頒下破產(chǎn)令,另依呈請方要求、訟費按《法律援助規(guī)例》處理。
張健華指,民事案有第二名被告,為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,質(zhì)疑該公司為何不需破產(chǎn),呈請方即補充,該公司已於本年2月被頒令清盤。
法官陳建強指,張需遵守法庭的判決,若他不遵守法庭的判決,呈請方有權要求頒令張破產(chǎn)。張若要就民事案提出上訴,法庭不會等候其上訴結果。此外,該民事案的原審法官已拒向張發(fā)出上訴許可。因此,陳官頒令張健華破產(chǎn)。
資料顯示,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在民事案中被頒令須賠償35.8萬元,女事主的家人其後申請該公司清盤。而高等法院聆案官於本年2月,頒令該公司清盤。